随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入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成为重要污染源,党中央把打好水泥搅拌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确定为打好污染防止攻坚战的重点之一。近日河北、山东德州两个地区为响应大气污染问题,颁布了以下政策。
1、5月1日起,河北国五以下水泥搅拌车禁入单位!违者罚款最高近5万
打好水泥搅拌车治理攻坚战,就要抓住重点用车单位这个“牛鼻子”解决主要矛盾从源头减少排放。
近日,据燕赵人民代表网报道,河北生态环境厅与重点用车单位签订环保达标用车公开承诺书,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相关治理。承诺书包括:进出单位的所有水泥搅拌车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据悉,日使用重型柴油车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为重点用车单位。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全省共有重点用车单位2679家,重点用车单位日使用国三排放阶段重型柴油车约2.4万辆次,国四车约4.8万辆次,国五车约8.9万辆次。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占总使用车辆的45%。
公开承诺书主要包括以下十条内容:
1.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和达标排放要有人管、有人负责。
2.进出单位的所有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3.将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列为强制性条款,写入车辆租用或销售运输合同文本。
4.对货物承运车辆事先查验,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坚决不使用、不租用,超标排放车辆按违约条款不支付运费并解除合同。
5.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出单位。
6.单位自有车辆被检查出排放不合格的,十个工作日内维修,复检合格后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单位买新车要选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要选国六排放标准,或购置电动等新能源车辆。
8.单位自有车辆,要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每月对自有车辆进行排放检验,建立台账,不合格的要及时维修,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10.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车辆进出厂区。